監管更新 · 2026 年 8 月 11 日驗證
2026 年歐盟人工智慧法案:禁止內容和變更內容
歐盟人工智慧法案並未禁止簡單的產品名稱清單。它根據系統和用例來監管提供者和部署者。禁止的做法自 2025 年 2 月 2 日起適用,通用人工智慧治理自 2025 年 8 月 2 日起適用,大多數其餘條款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適用。 2026 年人工智慧綜合改變了高風險時間表。
依官方來源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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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查核事實
禁止的做法包括有害操縱、社會評分、某些預測性警務、非目標性面部圖像抓取、工作場所或學校情緒識別以及狹義定義的生物識別用途。
通用助理不會自動被禁止;義務取決於提供者、部署和風險類別。
在 2026 年人工智慧綜合計畫之後,敏感附件三區域的高風險系統規則計畫於 2027 年 12 月 2 日制定。
受監管產品中嵌入人工智慧的規則計畫於 2028 年 8 月 2 日制定。
組織應審查的內容
- 按用途、數據、使用者群組和決策列出人工智慧系統影響,而不是僅透過供應商名稱進行篩選。
- 檢視某項使用是否被禁止、高風險、受透明度監管或超出這些類別,並記錄理由。
- 使用合格的歐盟法律顧問來做出實際的合規決定;本頁是編輯概述,而非法律建議。
事實查核 · 2026-08-11
已查核的官方來源
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